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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名单的通知 (2003)中绿字第42号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年1月18日   来源:科技处 作者



各有关监测单位、各地绿办(中心):

为加强绿色食品监测体系建设,规范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及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我中心根据《关于印发〈全国绿色食品监测机构布点原则〉暨开展委托登记工作的通知》[(2002)中绿字第80号]的要求,组织专家对有关监测单位报送的绿色食品监测委托申请材料及监测资质进行审核,并结合《全国绿色食品监测机构布点原则》,确定具备承担绿色食品监测任务条件的绿色食品环境质量定点监测机构50家、产品质量定点监测机构15家,现予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望各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按照签订的《绿色食品监测委托协议书》及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各项绿色食品委托监测任务,严把监测关;各地绿办(中心)应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做好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监测及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确保绿色食品质量,促进绿色食品事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1、绿色食品环境质量定点监测机构名录

      2、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机构名录 

  

  
                                   二OO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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