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创建武汉市汉南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基地的批复 农绿〔2007〕5号 发布者: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07年4月19日 来源:认证处 作者: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汉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基地的请示》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和研究,批复如下:
一、创建绿色食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基地,是你区立足当地区位、资源、环境、产业等多方面优势所做出的有益探索,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鉴于你区生态环境优良,交通便捷,资源丰富,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绿色食品工作基础扎实,并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根据农绿[2005]2号《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的精神,同意你区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基地。
二、绿色食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基地创建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作,请你区在湖北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参照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大胆开拓创新,切实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基地组织管理体系、生产管理体系、社会服务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全力推进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的实施,创建产业集群度高、产业化程度高、规模化水平高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标准化综合示范基地,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三、综合示范基地创建一年后,我办和中心将参照农绿[2006]6号《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综合示范基地进行验收。
此复。
二○○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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