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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黑龙江省永联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有机产品标志使用权的通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5月20日   来源:有机科 作者



各有机产品企业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有机产品标志使用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黑龙江绿环有机食品认证有限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保持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未按有机产品保持认证相关规定办理2009至2010年度的认证手续的企业,依据HLJOFCC-P12:B/1《批准、暂停、撤消/注销认证证书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取消下列企业产品的中国有机产品标志使用权:

1、黑龙江省永联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富锦”牌大豆、黑大豆、芸豆、红小豆、绿豆、玉米碴、葵花籽、花生、大米、糙米、黑大米、大麦米、小麦米、小米、黑木耳、滑子菇、金针菇、猴头菇、白灵菇、双鲍菇、姬菇。

2、哈尔滨英霞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仙活”牌植物蛋白酸豆乳(原味)、植物蛋白酸豆乳(黄桃)、植物蛋白酸豆乳(草莓)、植物蛋白酸豆乳(蓝莓)、植物蛋白酸豆乳(黄桃+芒果)。

上述企业自本日起,立即停止在其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上使用中国有机产品标志。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负。

 

 

黑龙江绿环有机食品认证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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