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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延寿县强化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8月7日   来源:延寿县农业委员会 作者:韩昌良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延寿县各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对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认识高,领导力度大,真正纳入工作日程。按照“品种特色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投入科技化”要求,树立创建绿色生态延寿品牌和建设绿色食品大县的思想,下大力气把绿色食品水稻生产培植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此,县、乡(镇)、村都成立了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层层签订责任状,成立基地办,设专职领导抓,明确任务和职责,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上墙公示,做到软件设施齐备,各种档案管理系统规范,各种文件、记录、照片等资料齐全,并能真实反映基地办开展工作情况。县乡基地办负责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方案的制定、规划布局、面积落实;负责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和物资、资金的供应;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措施、技术规程等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兑现奖惩、总结交流经验;负责绿标企业与基地农户购销合同签订及合同兑现的管理;负责绿标企业绿色食品开发及市场销售。各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搞好配合。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村实施追溯制。

    二、健全服务体系,强化技术指导

    以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超级稻工程为载体,抽调农业科技人员50名包乡包村,每名专职技术员带2-3名农民技术员,1名农民技术员带10名核心示范户,1名示范户带动20名农户,建立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把基地管理、技术指导、培训、服务落实到农户。

    三、强化管理,搞好监督

    延寿县在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中,努力提高农民对绿色食品生产的认识,努力强化农民对绿色食品生产基础知识的学习,使广大农户掌握绿色食品生产知识,互相监督绿色食品生产。各相关部门和龙头企业也加大绿色食品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对管理、指导和生产失误造成生产和产品不达标的,对相关人员实施追溯制。               

    四、认真考核,兑现奖惩

    为切实抓好绿色水稻标准化基地的创建工作,保质保量地实现创建目标,严格考核和兑现奖惩,奖惩的标准是考评分在85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取消绿色水稻基地资格,今后不再安排相关的农业建设项目。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农业年终考评,凡不合格单位,年终不能评为农业和农村工作乡镇(场)综合先进。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单位)给予奖励。一等奖一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一名,奖励2000元;三等奖一名,奖励1000元;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单位)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低于90分的(不含90分)的乡(镇)罚款1000元;低于80分的(不含80分)的乡(镇)罚款2000元;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的乡(镇)罚款3000元;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的乡(镇)罚款5000元。各单元基地年终检查低于85分的,对主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如因人为原因造成任务没有完成,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向基地领导小组说明原因。

    延寿县绿色食品生产办公室

    200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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