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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参展企业和产品标志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9月17日 来源:中心宣传处 作者:
各地绿办(中心):
为了规范参展产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防止假冒绿色食品和违规用标产品进入展会,维护展会秩序,树立绿色食品精品形象和社会公信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绿办(中心)于展前对参展企业和产品做一次全面细致的审核,对假冒绿色食品和违规用标产品,一律不许参展。
二、展会期间,请各地绿办(中心)对辖区内参展产品做进一步核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展会标志产品监管组。
三、各展团展位不得转让和出租,提前撤展的,相关绿办(中心)要及时通知展务和保卫组,防止非参展企业和产品进入展会。
四、各地绿办(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参展企业标志使用的监管,对参展企业和产品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绿办和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国绿色食品2009烟台博览会组委会
二ΟΟ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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