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处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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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拟定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农耕农品(农文农品、农遗农品)、名优农产品培育认定等方面政策措施、制度规范、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指导名优农产品培育认定、绿色食品重点市县创建、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创建及名优农产品自然生态高质高效等试点创建工作。
3.组织开展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分等分级、标识化管理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模式集成、试点推广、典范征集、宣传培训等工作。
4.组织开展农产品营养功能评价鉴定数据库构建、统计分析、会商研判和索引报告,负责农产品品控员培训管理、技术指导、业务交流、能力提升等工作。
5.组织开展农耕农品(农文农品、农遗农品)记忆索引名录的征集宣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等相关业务技术工作。
6.负责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技术体系构建确认、评价验证和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包装标识评价鉴定、技术研发、试点推广、典范征集、宣传培训等工作。
7.承担地理标志农产品、优质农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相关核心基地、重点市县试点建设过程中的业务技术工作,承办农业农村部等相关方面委托的业务技术培训等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10)59193673
(010)5919367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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