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取消芥蓝、菠菜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收回绿色食品证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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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标函〔2024〕117号
深圳市绿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广东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依规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进行了年度抽检,你公司图形牌芥蓝(产品编号:LB-15-21051913578A)在抽检中啶虫脒农药残留不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规定要求;图形牌菠菜(产品编号:LB-15-21051913575A)在抽检中啶虫脒、苯醚甲环唑农药残留不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规定要求。依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质量抽检工作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的规定,你公司图形牌芥蓝(产品编号:LB-15-21051913578A)、图形牌菠菜(产品编号:LB-15-21051913575A)不再符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要求,依规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按照要求收回核发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3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的绿色食品使用许可申请,并委托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广东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协助跟进相关后续工作。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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